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> 资讯 >  >> 
短讯!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有哪些

时间:2023-05-10 05:51:35    来源:法师兄


【资料图】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;(二)与他人同居;(三)实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
标签:

热门推荐

X 关闭

X 关闭